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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(2020年11月27日)规定程序,我校现已完成报名和资历初审工作。
其中,“教师5”岗位原计划招聘1人,实践报名1人,初审经过1人;“教师7”岗位原计划招聘1人,实践报名3人,初审经过1人;“教师10”岗位原计划招聘2人,实践报名3人,初审经过2人;“教师8”岗位原计划招聘2人,实践报名3人,初审经过3人。
根据“在规定的报名工夫内,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:1的,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(同一岗位招聘目标为数个的,相应核减招聘目标;招聘目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)”的规定,现取消“教师5”、“教师7”、“教师10”的岗位招聘计划,核减“教师8”岗位招聘计划1人。
特此公告!
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2020年12月17日